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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科研项目立项查新实施办法(试行)

2015-06-08 16:20:32   来源:   点击:

青海省科研项目立项查新实施办法(试行)
 
       科技项目立项查新检索是在科研项目实施之前,通过对国内外文献的检索,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对项目的新颖性和实施的必要性做出评价的一项查新工作。根据青海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对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查新检索的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查新检索机构
       根据《青海省科技查新管理暂行办法》,由省科学技术厅认定本省咨询机构查新业务资质,并向国家科学技术部备案和推荐国家级查新机构业务资质的申请
由其他省区或科技部已认定或委托的查新检索机构所出具的立项查新检索报告同样有效,但立项查新检索报告出具的时间为项目申报日期前三个月以内,且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查新检索机构资质证明复印件和检索报告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主要查新检索内容
与所查新检索项目相关的国内外研究情况、成果获得情况等相关研究动态,技术发展趋势等。
三、查新检索范围
       对于申报国家86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的项目和申报省级攻关计划的项目以及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查新的项目必须实行立项前查新。由查新检索机构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合理选择查新检索的数据库范围。
四、查新检索机构的监管
       成立由科技厅领导任组长,发展计划处、省科技成果管理办公室、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省知识产权局及聘请的有关专家组成的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查新检索机构的规范性操作、查新检索报告的质量及收费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如发现查新检索机构不按规范要求操作和乱收费的,提出批评直至停止其委托查新检索资格;对查新检索工作人员不客观公正或玩忽职守的,建议有关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并调离查新检索岗位。
五、对查新检索申请人的要求
申请人应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书面技术资料,并积极配合查新检索机构的查新检索工作。
六、查新检索费用的收取
查新检索项目收取相应费用。查新检索机构收费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查新检索方式
申请人一般应进行现场查新检索,特殊情况也可通过网络进行查新检索,且只能在一处查新检索机构查新检索。
八、查新检索报告格式
       省内查新检索机构应使用统一的“科技查新咨询报告”,同时出据的查新检索报告必须加盖“科技项目申报立项查新”专用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fangjiang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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