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门户网站!

党支部

首页 > 党建工团 党支部 > 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浏览次数:0次   信息发布:信息所编辑员1  发布时间:2024-06-12 11:08:05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二、信访工作职责

(一)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二)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阅。

(三)公司党政人事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况向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情况。

三、信访工作程序

(一)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二)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三)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一)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二)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三)严守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四)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五)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1、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2、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

3、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4、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公司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信息所微信公众号
科技期刊公众号
科喧抖音号
科喧快手号
科喧哔哩哔哩号
科喧微信视频号

Copyright @ www.qhinf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青ICP备09000444号-12      青公安备案63010302000073号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052号

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  制作维护:科技网络中心   联系电话:0971-616602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科创大厦12楼综合管理部

微信公众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