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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浏览次数:0次   信息发布:信息所编辑员1  发布时间:2024-06-12 10:56:26

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广开言路,听取不同意见,避免重大决策失误,减少给党的工作带来损失和造成影响,结合信息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重大事项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

2、认真学习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坚持在国家的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

3、研究和组织学习上级的各种指示、决定,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4、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党支部统一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确保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

5、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二、决策重大事项的议事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2、讨论研究党务工作的重要问题。

3、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任免、调动和处理;

4、重大投资项目。

5、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

6、制定出台重大制度、规定。

7、发展新党员。

8、按有关规定应由党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决策重大事项征求意见的方式

1、会议方式。通过党支部或党小组召集党员开会专门进行讨论,征询意见。

2、座谈方式。召开由党支部选派不同层次的党员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

3、公示方式。在公司设立的公开栏进行公示,明示受理意见的咨询电话或联系人。

4、发放征求意见卡。

5、设立意见箱。在公司办公场所明显位置挂意见箱。

对于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可以采用以上方式中的一种,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征求意见。

四、决策重大事项集体讨论程序

 1、对需集体讨论的重大事项,由党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的时限根据重大事项的紧急程度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决定。

 2、在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后,经党组织领导班子审核通过后,及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向上级党委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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