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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浏览次数:0次   信息发布:信息所编辑员1  发布时间:2024-06-12 10:58:34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贯彻执行的重要途径。为使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正常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

一、党内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应在年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和分析: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本职岗位工作履行职责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4、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5、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6、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应坚持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促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工作汇报会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四、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上报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对象,以便参加会议的同志作好准备。

五、为保证组织生活会的规范化,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按照有关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1、组织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1)确定中心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关于组织生活会的要求,联系单位实际,确定民组织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2)广泛征求意见。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问卷调查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梳理汇总。

3)发出会议通知。党支部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4)作好发言准备,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要根据议题,对照《党章》、《准则》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

1)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说明本次组织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2)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3)由纪委委员或组织委员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4)党支部委员、党员发言,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党支部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5)各级班子成员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6)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7)请参加会议的上级党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3、组织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1)制定整改措施。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组织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2)及时汇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3)及时反馈。要用适当的方式将组织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六、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党支部领导干部要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广泛听取意见,并及时改进自己的工作,决不允许对提意见者实施报复,违者以违犯党纪论处。

八、承担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等有关工作人员,应在组织生活会后十五天内,应向上级党委报送会议情况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征求到的意见建设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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