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门户网站!

规章制度

首页 > 信息公示 规章制度 > 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有限公司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浏览次数:0次   信息发布:信息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6-12 10:07: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保障日常办公需求,合理控制办公费用支出,规范办公用品的申购、保管、发放等各项程序,提高利用效率,厉行节约,避免浪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办公及日常消耗品、设备耗材等的管理。

第二章 办公用品的采购

第三条 采购办法

办公用品的采购采用集中采购定量供应的办法,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做好各类办公用品的计划、管理及对办公用品的领用工作。

一、采购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管理

各部门需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办公用品需求申请表》,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各部门提报的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初审、汇总分类、报请领导审批、提报资金申请、集中采购及购进后的登记、管理。

二、办公用品的分类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 移动硬盘、优盘、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架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栽纸刀、直尺、起钉器、热水壶原则上不再增补,若有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2.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部门所需用品包括: 移动硬盘、优盘、键盘、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

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圆珠笔()、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便签纸。

三、办公用品计划的制定

1. 实行定期计划批量采购供应,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物品消耗和使用情况,填报本部门《办公用品需求申请表》,并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于本月25日前将次月所需办公用品报至综合管理部。

2.综合管理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计划进行整理、汇总后核查库存状况,没有的物品形成采购计划,经综合管理部主任审查,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购买。

        3.各部门若临时急需采购办公用品及价值5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办公用品请购单》并在备注栏内注明需采购的原因,经分管领导审定同意后,交综合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分发领用

四、办公用品的管理

1.各部门领用办公用品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单”,用于分发办公用品的台账登记。

2.所办公用品必须为办公使用,不得作其他私用。

3.各部门对领用的办公用品,在本部门领用后相应作好登记工作,以备检查。

4.各部门设专人管理本部门的办公用品,并本着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做好办公用品的领用、发放和登记工作。

第四章 附 则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六、本办法的编写、修改及解释权归综合管理部所有。

信息所微信公众号
科技期刊公众号
科喧抖音号
科喧快手号
科喧哔哩哔哩号
科喧微信视频号

Copyright @ www.qhinfo.net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案号:青ICP备09000444号-12      青公安备案63010302000073号青公网安备 63010402000052号

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不得转载   |  制作维护:科技网络中心   联系电话:0971-6166021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金桥路36号科创大厦12楼综合管理部

微信公众号
手机扫一扫